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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办公室《关于严明国庆期间党风廉政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30 19:37:00   来源:437必赢会员中心   点击:

为进一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反对“四风”,特重申国庆期间党风廉政纪律如下:
  一、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精神,严禁到白云山、桂林漓江等21个风景名胜区开会。 
  二、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1、用公款购买和赠送及收受烟酒、食品、土特产、烟花爆竹、花卉等礼品。 
  2、收送现金、购物卡、支付凭证及各种有价证券。 
  3、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联谊等活动。 
  4、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 
  5、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或者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6、违反规定使用公车,或者将公车外借他人使用。 

                       中共我校委员会 
                       中共我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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