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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学术论坛系列报道3:日韩文化产业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4-03-28 21:36:00   来源:437必赢会员中心   点击:

3月27日下午,由我院举办的文化产业系列学术论坛(第三期),主题为“日韩文化产业立法对我国的启示”在实验楼西区C座402室开讲。论坛的主讲是我院文化产业法制研究中心主任、硕士生导师张军副教授,主持人是文化产业法制研究中心秘书长、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团支书方晓玲同学,437必赢会员中心副院长方孝坤、辅导员卢文延、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全体同学及其他学院部分同学参加了论坛。

坤副院长首先就学院主办文化产业学术论坛的重要性、迫切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表述,强调文化产业管理的同学们要有科学的批判学术精神,应该长期养成和培养将文化与市场结合起来的能力。

论坛开始,张军副教授就开宗明义道:“政策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石,法规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保障。”这也是贯穿此次论坛的核心。论坛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介绍国际上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立法的四种典型模式,强调韩国文化产业是政府主导和产业政策中心型模式,而日本则居于中间型模式。重点将日 、韩、美、法等国的发展模式作了比较,一针见血地指出我国相关法制的不完善是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首要原因。第二是讲述韩国选择专门出台《文化产业促进法》的背景、方式和日本不同文化产业“内容”的解释。列出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条文,援引大量实例,如最近风靡全球的韩剧《星你》等。第三是进一步说明日韩文化产业法规政策的实践操作。他着重强调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经济形态,已成为世界主要国家的战略产业和支柱产业,而文化产业立法对文化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文化产业具有低污染,高附加值、高风险性、无形性、信息不对称性等特点,我国文化产业立法不足,可以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的经验。

论坛最后是互动环节,五位同学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张军副教授结合广府文化产业发展近况,将理论与现实相结合做了较为详细的解答,同学们受益匪浅。

我院张军副教授涉足文化产业领域已愈8年,有在省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工作4年的经历,兼职多个研究中心,经验十分丰富,对文化产业立法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其演讲风格激昂,语言铿锵,有理有据,引人深思。他鼓励同学们一定要到实践中去挖掘,在实践中获取真知,也相信同学们一定不辜负老师们的殷切希望,勇担广东文化产业品牌建设的大任,为文化产业的创新和发展出力!











稿件来源:2013级文化产业管理
                                       撰稿人:黄秋燕
                                                   审核人:张  郑子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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